“為促進中國鋼鐵行業健康發展,除企業自身練好內功外,還需國家從政策上給予扶持。”全國人大代表,首鋼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趙民革認為。為此,今年全國兩會,趙民革提出3項促進鋼鐵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
第一,恢復高端鋼鐵產品出口退稅,促進行業穩定健康發展。
為保障國內鐵素資源安全,落實粗鋼產量壓減任務,國家于2021年分兩次取消了全部鋼鐵產品的出口退稅。在趙民革看來,政策調整雖推動了鋼材出口量的階段性下降,但也使我高端產品出口競爭力明顯減弱,在與日韓等主要競爭對手的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據了解,日本和韓國對出口產品采用了出口退稅政策,日本鋼廠鋼材消費稅為10%,相當于中國的增值稅,鋼材出口時,暫時將10%的稅繳納給稅務局,在貨物出口申報后,稅務局退還10%。日本鋼材出口報價時,是以不包含10%稅的“本體價格”對海外報價。韓國對銷售、進口及提供貨物和勞務征收,其進項稅額可以扣除,稅率實行單一稅率為10%,在價外征收。貨物出口和對外提供勞務適用零稅率。
“建議恢復高端鋼材產品出口退稅。”趙民革表示,這樣有助于推動行業企業繼續對接國際高端客戶和先進標準,促進鋼鐵行業和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
第二,降低國產鐵礦石稅負水平,提升產業鏈韌性和鐵礦資源保障能力。
中國鐵礦資源稟賦差,制造成本高,各種稅費高。以首鋼礦業公司為例,近3年噸鐵精粉承擔稅費(不含增值稅)比例約為23.11%,高于國外鐵礦稅負,如澳大利亞卡拉拉礦稅費負擔率在4.5%、巴西稅費負擔基本在10%左右,美國、加拿大個別州鐵礦企業的稅費負擔率6.5%。
為此,趙民革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出臺支持政策,進一步降低鐵礦企業稅負。一是進一步深化增值稅改革,降低鐵礦企業增值稅稅負。比如,可比照房地產行業增值稅政策,鐵礦企業增值稅銷售額可扣除土地價款、地方補償費、土地使用稅和資源稅等項目,降低行業稅負,提升鐵礦企業競爭力。二是降低礦產品資源稅。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0號決定,從價計征鐵精粉資源稅稅率由3%調整為4%,稅率增加1%。趙民革建議:“從價計征鐵礦選礦產品稅率保持原水平不上調,既符合國家減費降稅要求,又利于提高國內鐵礦企業競爭力。”三是細化資源稅征收范圍,鼓勵鐵礦企業提高資源再利用水平。新資源稅法實施后,對“利用低品位礦、廢石、尾礦回收礦產品”和“利用尾礦、廢石生產的建筑砂、建筑砟等建材產品”開始征收資源稅。趙民革建議:“對利用低品位礦石、廢石、尾礦等提取的礦產品免征資源稅,增加企業資源回收動力,避免資源浪費。同時,對利用尾礦、廢石生產的建筑砂、建筑砟等建材產品免征資源稅,這些本屬鐵礦廢棄物范疇,征收資源稅不利于鼓勵鐵礦企業提高資源再利用水平。”
第三,優化廢鋼稅收政策,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據統計,2023年國內廢鋼消費量21368萬噸。在國內采購中,廢鋼回收環節前端難以獲取發票,而以自制憑證、收購發票等入賬,在合規性上存在問題。同時,部分企業利用“稅收洼地”開票,造成“票貨分離”,引發虛開發票等涉稅風險。在實務中,廢鋼回收環節的前端涉稅風險往往給終端用戶造成巨大的損失。
為此,趙民革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結合廢鋼采購業務實際情況,以“廢鋼循環利用量每年增加1000萬噸以上”為工作目標,持續統籌推進配套政策措施出臺和落地。“重點是進一步明確并區別對待從事廢鋼回收、加工及終端用戶(主要是鋼企)納稅人的納稅主體責任,尤其是在廢鋼終端用戶鋼企方面,滿足廢鋼采購中物流、票據流及現金流相統一并依法納稅的情形下,前端業務涉及的納稅問題不延伸至終端用戶納稅人。”趙民革向《中國冶金報》記者強調。
他表示,一是要優化所得稅相關政策,對廢鋼回收企業所得稅率核定為0.5%,減輕廢鋼回收企業稅收負擔。二是優化增值稅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廢鋼鐵加工準入企業增值稅退稅比例提高到70%;打擊利用“稅收洼地”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為等,降低企業納稅風險。三是多措并舉擴大再生鋼鐵原料進口。如修訂再生鋼鐵原料標準,放寬夾雜物含量等指標;對再生鋼鐵原料進口增值稅進行退稅或免征,降低進口成本等。四是將廢鋼數據統計納入國家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