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上線在即,可采取多種方式參與交易
2021-06-231361
隨著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上線日益臨近,相關規則進一步完善。作為全國碳市場上線初期的交易運維機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22日發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對交易賬戶、交易形式和監管等方面進行明確。
根據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成立前,由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承擔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賬戶開立和運行維護等具體工作。碳排放配額的交易需通過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參與交易,其中協議轉讓包括掛牌協議交易和大宗協議交易。
公告顯示,掛牌協議交易單筆買賣的最大申報數量應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而大宗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應不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同時兩種交易方式的價格波動幅度也有所差異,其中掛牌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之間確定,而大宗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范圍則為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30%間。
按照市場發展情況,交易系統目前也提供單向競買功能,即交易主體可以通過交易機構提出賣出申請,交易機構發布競價公告后,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可通過交易系統成交,另外交易機構組織開展配額的有償發放,也適用單向競價的相關業務規定。
在交易時段上,公告顯示,除法定節假日及交易機構公告的休市日外,采取掛牌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采取大宗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則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至15:00。采取單向競價方式的交易時段交易機構將另行公告。
公告顯示,參與交易的每個交易主體只能開設一個交易賬戶,但可以根據業務需要申請多個操作員和相應的賬戶操作權限。
此外在監管層面,對于交易主體的異常業務行為及可能造成市場風險的交易行為,交易機構將可以采取電話提醒、要求報告情況、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約見談話,以及公開提示、限制資金或者交易產品的劃轉和交易、限制相關賬戶使用等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