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鋼股份10月13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南京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鋼集團”)的《告知函》,內容如下。
2023年10月13日,南鋼集團收到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蘇民初1號《民事調解書》。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并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確認,主要內容如下:
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鋼集團”)、江蘇沙鋼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鋼投資”)自愿退出案涉南京鋼聯60%股權的交易,南鋼集團向沙鋼集團、沙鋼投資支付補償款。
在收到前述補償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沙鋼集團與轉讓方配合辦理轉讓方持有的質押于沙鋼集團的南京鋼聯49%股權的解除質押登記手續。收到前述補償款后,沙鋼集團、沙鋼投資與案涉其余各方之間不得再因案涉60%股權交易任何事宜相互提起任何訴訟或者仲裁主張權益。前述相關訴訟受理費減半收取,由各方各自承擔。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其余各方可持調解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次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努力實現多方共贏。
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公司將持續關注相關事項進展,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